郑东霓是在十八岁那年去新加坡的。她才大一,连第一个学期都没有读完。她在大学所在的南方城市里认识了她的第一个男人,一个新加坡的酒吧经理,于是就下了南洋———多古老的说法。四年以后她回来了,在北京安顿了下来,当她的大学同学苦苦地从一个招聘会奔赴另一个招聘会的时候,她成了服装店的老板娘。
没错,我们的姐姐跟着她才认识几天的男人去做天涯歌女的时候,跟郑南音一样大。我奶奶早就精炼地总结过了,人是有命的。
“郑西决,我从来都没有告诉过你,”她托着腮,无限神往。我知道她不是在跟我说话,她只不过是在回忆而已,“在新加坡的时候,有一回,有个客人一出手就给了一千美金的小费。要我给他们一桌人唱一个晚上。一千美金当然多,在新加坡也没有几个人能在一晚上赚到这么多。可是,当一千美金是塞在你的胸罩里面的时候,你才能真的明白,不全是钱的问题,这世上,真的有等级这回事。”
她早就给我讲过的,但是她忘记了。
“你想一雪前耻,所以想嫁给———学富五车的‘热带植物’?”
“当然不是。”她大笑着过来揉我的头发,“我想赚钱呀。我现在的店生意再好也只是衣食无忧而已。所以我想借这个机会出去看看,看看我还能不能赚到更多的钱。”
“你现在赚的不够多吗?似乎比我多很多。”
“都跟你比,社会还用不用进步?”她冲我翻白眼,“胸无大志。”
“我是胸无大志。”我自在地伸了个懒腰,“我只想平平安安地待在龙城,教一辈子书,然后照顾三叔、三婶、小叔,当然还有你爸你妈。等你和郑南音都远走他乡,并且婚姻不幸的时候,帮你们支撑好这个大本营,好让你们随时回来养精蓄锐,再战江湖。”
“贱嘴。”她的眼神明显有些意外,“我没想到,原来你也有志向,是继续做这个家里的‘三叔’。”
“没错,就这么简单。要是我真的能做得像三叔一样好,是我的荣幸。”
“为什么?”她问我。
“郑东霓,”我说,“你不是孤儿,你永远不会明白。”
“我和孤儿有什么区别?”她仓促地一笑。
郑东霓的婚事,就这么成了定局。———我这个说法并不确切,准确点说,在全家人反对无效只好对她表示祝福的时候,她才宣布她和“热带植物”在法律上已经是夫妻。她这次回家来只不过是来办签证需要的手续而已。大家恍然大悟,更加无话可说,只好团结一致地帮她准备所有申请签证的文件,以及行装。也不是全家人吧,不包括她自己的父母。小叔的点评最为幽默,当他听说了郑东霓老公的专业的时候,愣了一下,随即说:“好。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热带植物,也是好的。”郑南音在一旁笑得差点断气。
三叔只是对她说:“一切当心。别勉强自己,不习惯就回来。”我记得三叔在郑东霓执意要休学去新加坡的时候,也只是说了这么一句话。郑东霓在这个家里地位有点微妙,因为没有人把她完全当成孩子来镇压,她又不可能和长辈平起平坐。所以,有些时候,三叔跟她说话的语气异常尴尬,常常是连称呼都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