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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23日讯(记者光明 实习生李民)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该厅近日发通知要求我省12层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必须统一配建太阳能热水系统。12层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应最大化的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据该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要求,该厅要求我省12层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必须统一配建太阳能热水系统。12层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应最大化的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纳入民用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与民用建筑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增量成本列入建筑工程造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