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0日讯(见习记者张静)媒体近日报道称,CPI核算体系或将改革,住房价格的加权数和房屋贷款利率将代替原来居住类下的自有住房中的房屋贷款利率,此举被认为是将房价因素部分编入CPI。专家认为,由于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是全国范围内的数据,而全国范围内房价涨幅不大,因此不会引起CPI大幅波动。
增加房价因素
专家有赞有弹
据了解,目前CPI核算体系居住类主要包括建房及装修材料、房租、自有住房及水、电、燃料等。这四类占居住类的权重分别为27%、11.1%、21.1%、40.8%。其中,房租部分包括公房房租、私房房租、其他费用;自有住房包括房屋贷款利率、物业管理费用、维修护理费用等。有消息称,下一步改革可能在房租部分增加廉租房、在自有住房部分将贷款利率和住房价格的加权数代替房屋贷款利率。
知名地产评论人陈宝存认为,增加房价因素不会造成CPI大幅波动,也不会导致通胀等,“其实全国房价的涨幅并不像民众以为的那么高,不能只盯着北京、上海的房价看。像之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房价涨1.5%的数据,我是支持的。除海南是因为国际旅游岛利好而导致房价普遍高涨外,其他许多城市都是高端楼盘涨价。”
陈宝存认为,国外相关统计范围会更广,因此纳入更多的因素进入核算是跟国际接轨。
海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李仁君则认为,将房价因素部分纳入CPI或许不利于更准确的反映CPI,“因为买房并不是日常行为,并不是每年都会进行的。”李仁君认为,更科学的核算租金倒是会更有利于准确反映CPI。
将对住房价格
进行核算改革
据了解,国家统计局也将对住房价格核算进行改革,将以签约的实际房价代替开发商上报的房价。国家统计局还将对各地房价进行调查。对此,陈宝存认为调查实际签约的房价难度较高,“如果开发商不上报真实的房价数据,统计局也很难去统计真实数据。”陈宝存还认为,如果改革会导致统计数据难以比较,“这样一来,2010年的数据就无法和此前数据相比较,没有可比性。”李仁君则认为调查实际房价会增加相关部门不少的工作量,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