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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5日讯(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杨兵 王枫)一男子利用作为医药公司驻外省办事处医药代表的职务便利,通过修改药品流向单的方式,先后侵占公司药款56605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经审理查明,邵某利用其担任海南某药业有限公司医药代表的职务便利,通过修改流向单的方式侵占海南某药业有限公司款项。2008年,邵某将18422盒保妇康药品加到无销量或销量少的医院名下,以骗取公司提成。2009年1月至3月,邵某又故伎重演。为此,海南某药业有限公司分六次将56605元提成款汇至邵某的账户,邵某将这些款项占为己有。
7月8日,经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邵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