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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困难学生同享此优惠政策
本报8月19日讯(记者陈新卫 实习生叶朝挺 袁成志)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从今年起,我省将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以及农村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同时,对在我省经政府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涉农专业学生是指200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00]8号)中的农林类所有专业的学生,具体包括:种植、农艺、园艺、蚕桑、养殖、畜牧兽医、水产养殖、野生动物保护、农副产品加工、棉花检验加工与经营、林业、园林、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采运工程、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航海捕捞等2l类专业。2010年秋季以后招收的中职学生免学费涉农专业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所列专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