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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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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小区须配套幼儿园

  省教育厅征求今后3年学前教育意见

  本报12月19日讯(记者陈新卫)省教育厅向社会公开征求《海南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3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根据征求意见稿,今后3年,我省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

  学前教育是当前我省教育发展最薄弱的环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严重滞后。今后3年,我省将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大力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3年后让学前教育基本覆盖全省各乡镇,并逐步普及学前教育。

  据悉,在2011年—2013年,我省将实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逐步实现每个乡镇办好1所由财政全额拨款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并根据需要下设村级分园。

  各市县在新城开发、新住宅区建设、旧城改造、撤村建居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建设好配套的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不具备配套幼儿园建设条件的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商应向当地政府上缴幼儿园异地建设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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