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胡锦武)因好友长期遭受精神疾病折磨并多次请求协助其自杀,现年70岁的江西省龙南县老农民钟义纯遂帮助将其“活埋”,导致66岁的曾庆香窒息死亡。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对钟义纯“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的判决。
2009年下半年,钟义纯与曾庆香认识并成为好友,此后,曾庆香多次提及身体有病央求好友帮助其自杀。2010年10月19日,二人来到钟家后山上,在服用安眠药后,曾庆香躺入事先挖好的土坑内。大约十五分钟后,钟义纯见呼叫对方没有回应,就按此前约定将其掩埋。但据法医的尸检结论显示,死者曾庆香眼睑有充血,心肺表面也有出血,系窒息死亡。这意味着,曾庆香被掩埋时,并没有死亡。
一审宣判后,钟义纯不服判决,认为自己并无主观杀人故意,应判无罪,遂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