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出台,今年参加中考的考生切记要在4月7日起凭准考证在网上报名,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28日———30日。
□本报记者黄敏 实习生魏灵玲
如何填报志愿?
考前分四批网上填报
今年继续实行考前网上填报志愿。5月16日—25日中午12:00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设四批。
提前批的学校包括海南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合作实验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校志愿。
第一批为13所“省一级学校”,包括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海师附中、海南华侨中学、海口市第一中学、海口市琼山中学、海口实验中学、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附属中学、文昌中学、琼海嘉积中学、三亚市第一中学、海南农垦实验中学、儋州市第一中学。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第二批为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以及参照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录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有面向全省招收公费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琼州学院附中、海南省东方中学、省农垦中学、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省农垦三亚高级中学。设2个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二所学校。
第三批为高职高专学校、省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和省、市县(单位)重点普通高中学校的择校生。设3个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三所学校。
为提高第三批学校学生报到率,在第二批学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有修改志愿需要的考生可在8月5日—6日下午18:00前修改第三批志愿。
外国籍学生只能填报具有接收资格的学校,即海南中学、海南华侨中学、海师附中、海口景山学校、海南国科园实验学校、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海口昌茂花园学校等。
非本地考生如何报考?
提交户口簿去复查
具有本省户籍和学籍,但不在户籍所在市县(单位)就读和考试的考生,填报了户籍所在市县(单位)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志愿和海南中学等学校定向分配到户籍所在市县(单位)计划志愿的,必须向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提交户口簿进行复查。
未提供或提供的户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有权取消其相应的填报志愿资格。省中招系统将向各市县(单位)提供此类考生名单以供复查,复查时间由省中招办另行通知。
学籍所在市县(单位)如同意其填报当地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学籍所在市县(单位)或户籍所在市县(单位)相应学校志愿进行填报(二选一)。
西南中沙户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等方面享受学籍地户籍考生的同等待遇。
考生凭10位数准考证报名
根据《细则》,3月28日—4月3日,市县(单位)中招办、中学上传报考学生名单,省中招系统自动生成10位数字组成的准考证号,并将准考证号反馈市县、学校及学生。4月7日—17日24:00时止,考生报名,在网上录入报名信息数据。
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由学校负责核验本校考生的户籍及享受优惠照顾政策所需的有关材料。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回本人户籍所在市县(单位)报名时,应交本人户籍材料、毕业学校证明,并参加由当地组织的体育、生物、地理、理化实验操作等科目的考试、考查。
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10周年以上且户籍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汉族公务员和教育、医疗、农业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中级和中级以上职称)的子女,在报考国兴中学面向全省统一录取的公费生时,可以享受少数民族考生同等待遇。
哪些人可以享受优惠?
150名学生可享“三免一补”
今年,海南中学、国兴中学继续招收少数民族特招班新生,其中海南中学50名,国兴中学100名,符合条件的学生继续享受“三免一补”,招录对象为世居在我省的黎、苗、回族初中应届毕业生。按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占招生总数的80%,其他市县占20%的比例安排指标。
国兴中学面向全省统一录取的公费生,60%用于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和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工作10周年以上,且户籍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汉族公务员和专业人才(中级以上职称)的子女。
少数民族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汉族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8分(总成绩等级分)。
海南中学和国兴中学继续设立“宏志班”,招录对象为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计划不单列,从两校录取的统招生中筛选录取。
公费指标如何分配?
“指标到校生”指标严禁转录择校生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县(单位)重点高中学校继续实行部分公费生指标直接分配到本市县(单位)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做法,并进一步扩大比例(即“指标到校生”)。
招生指标先不分配至市县(单位)重点高中学校的初中部,招录对象为填报了本招生学校志愿,在其初中毕业学校读满3年,并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此类学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统招生录取工作之后,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得高于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的85%。如某初中学校已分配招生指标但没有考生上线或上线考生不足,可以将剩余指标调整到其它初中学校,也可用于奖励办学进步显著的初中学校。但要保证没有考生上线的初中学校至少有1名考生被录取。严禁将剩余指标用于转录择校生或其他用途。
重点高中择校生的招生录取将严格执行“限招生人数、限学业成绩、限收费标准”的政策。将根据考生志愿的批次和顺序按学业成绩择优录取。已被第一、二批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择校录取。各学校招录择校生超计划和招录已被其他学校录取为公费生的不予审批,不予认可学籍,责任由学校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