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1日讯(记者陈敬儒 实习生林东 通讯员 乐冰 王敬芳)实施综合治税是营造公平税收环境的必然要求,也是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保证。我市决定从2012年3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综合治理地方税收工作。这是记者21日从海口市综合治税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的消息。市委常委、副市长邓小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综合治理工作从201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在自查阶段补缴税款的,除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外不予处罚,自查阶段结束后补缴税款或经税务机关清查过程中发现仍未缴纳的将加收滞纳金并处以1—2倍的罚款。从4月1日至8月30日,市地税局将组织牵头,开展拉网式清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依法处理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对税务机关查出而难于执行追缴入库的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追缴,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据了解,目前,我市地税管户非正常户有86000多家,欠税总额在亿元以上。仅2011年,市地税局就检查打击偷漏税278家、假发票12400多份,补缴税款2.82亿元。
会上,市公安局、住建局、龙华区政府等三个单位作了表态发言。会议还邀请了300家企业代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