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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24日讯(记者黎光)今天下午,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海口市鼓励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修正案草案)》、《海口市展览业管理试行办法(修正案草案)》,加大扶持会展业发展的力度。
市会展局负责人介绍,我市“招会引展”工作急需从几方面加大力度:一是国内各城市间对策划引进举办大型会展活动的竞争日益激烈。二是海南国际会展中心建成,急需加大办会办展扶持力度。三是海口会展中心将转型经营,对小型品牌会展活动要进行重点扶持。四是我市对引进扶持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原来的《暂行办法》和《试行办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针对在我市举办国内外流动性展览的举办方,或承接上述展会的专业展馆,《暂行办法(修正案草案)》提出,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展览项目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