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4日讯(记者谈星余 通讯员白文英 黄燕)以转让自己的住房指标和转让从其他职工那购买的住房指标的名义竟卖给20人,诈骗了238.82万元。5月10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万元。
40岁的吴某为原海南海云胶鞋厂的职工,1998年停薪留职自谋职业。2008年原海云胶鞋厂筹建职工住房,并公布原海云胶鞋厂职工申购住房人员暂被通过名单,吴某在名单之列。
2010年4月至2011年7月期间,吴某以转卖其住房指标和转让从其他职工处购买的住房指标的名义分别与黄某、朱某等20人签订住房指标买卖合同,共骗取他人共计238.82万元,用于赌博和购买彩票。其中,吴某在以转让其职工住房指标和选楼层为由诈骗王某12.14万元后,竟又分别虚构以转卖原海云胶鞋厂职工12人的住房指标为由,再次骗取王某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