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3日讯(记者谢大强 通讯员唐哲阳 实习生张洋)今天从市纪委获悉,我市日前出台“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清理处置5.7万亩“批而未用”土地,凡逾期不开发或开发达不到法定要求,土地构成闲置的,将依法予以处置。
此次清理处置的对象为“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三类“批而未用”土地。清理期间,市领导均对该项工作表态“不打招呼、不批条子”,并做出“不怕风险,敢担责任,不留退路,确保成效”的工作指示。共约谈用地单位132家,发出敦促开发通知书178份,调查供而未用土地739宗,面积5.7万亩。739宗土地已分三批,及时在省、市主要媒体和国土资源部门网站上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据介绍,海口闲置土地有三大特点:一是量大面广,现存供而未用闲置土地达5.7万亩,除了主城区外,石山、三门坡等12个乡镇均有存在。二是闲置时间长,闲置土地大部分都是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出让,长期闲置滞留在企业手中。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多,相当部分土地规划条件设置不科学,权属权益不清晰,基础管理不规范。
此前,市政府出台了《海口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海口市闲置土地认定与处置实施意见》等文件。市国土部门还在媒体上刊发敦促开发通知书,明确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以来,没有实质开发,土地即将构成闲置;敦促各土地使用权人务必履行合同约定,加快开发进度,依法使用土地。
同时,我市全面提升土地节约利用水平,积极主动服务省市重点项目,为大项目落地拓展空间,积极落实“有保有压、保促结合”的差别化供地政策,调整供地结构向基础设施、重点产业、民生项目、社会公共事业倾斜。
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闲置土地处置已初步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建立了批前严格预审、批中严格审查、批后严格监管的工作机制,建立了闲置土地公开查询信息库,实行了超期警示、动态巡查、督查问责的工作制度,切实将闲置土地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