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6日讯(记者王玲 实习生陈茜)8月5日,市民陈先生向本报反映,一工程车轮胎突然掉落,将他的姨妈陈喜凤腿部砸伤,而司机却对陈喜凤不理睬,陈喜凤的丈夫和小孩都出车祸过世了,非常可怜,希望本报帮忙。记者了解得知,车祸发生后,司机主动报警并承担赔偿,双方就后期赔偿费出现争执,才谎称陈喜凤的丈夫过世。
6日上午11时,记者在市第四人民医院见到了陈喜凤。原来,6月18日上午12时许,她在海口市灵文加线灵桂路口处行走时,一辆工程车后面挂的机械轮胎突然掉落,滚到地上砸伤了她的腿。事发后,工程车司机立刻报警,并支付了陈喜凤6.5万元的医疗费。7月5日,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肇事司机准备再赔偿陈喜凤1.5万元,待她拆除腿上的钉子时,其医疗费由司机支付。可等司机委托人帮她办理出院手续时,她却突然改变主意,不愿意出院了。要求对方赔偿3万元,司机方不同意,表示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记者在陈喜凤那里看到,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海南公平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鉴定意见书上写道,被鉴定人陈喜凤因交通事故致左下肢受伤,入院后进行相关影像学检查后,可明确的有左膝关节脱位、左胫骨平台内侧缘撕脱性骨折、内外侧半月板前后角损伤(1-11度)、前后交叉韧带、内外侧副韧带损伤等,尚有些损伤需择期手术后明确诊断。而陈喜凤手中也有一张医院开具的出院单,上面只有医生的签字,却没有她本人的签字。
在双方就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时,陈喜凤的外甥便向本报求助,为了博取记者的同情心,他在报料时称,陈喜凤非常可怜,丈夫和小孩都被汽车撞死了,肇事者无力承担医药费对她不理睬。采访过程中,记者通过向陈喜凤的邻居和亲属证实,她生了一个女儿以后,得了子宫肿瘤,丈夫就和她离婚了,但她和丈夫、女儿已失去联系很多年,没有听说他们去世。
“我们该做的都做了,他们如果不同意,我们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肇事司机委托处理此事的冯先生表示,他依然坚持赔偿1.5万元。
记者去陈喜凤家中看到,她日子确实很苦,靠做保姆和清洁工维持生活。但面对这样的纠纷,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不能报假料,滥用社会公共资源。这样不仅对报料人没有好处,也浪费了公共资源,记者完全可以利用这些时间去帮助更多的人,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不要再报假新闻线索,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和他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