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5日讯(记者光明)我市22日出台《海口市城市管理年重点综合整治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开展整治违法建筑、疏导城市交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整治三个方面任务,以建立城市管理新机制。从今天上午召开的海口市环保系统城市管理年活动推进大会上获悉,我市从今年下半年到明年底,全力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通过实施10项环境工程,实现“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城更净”的美丽海口新目标。
市环保局局长陈超介绍,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生态立市,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市空气质量已连续5年居全国省会城市之首。2012年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方面,海口市在全国113个重点环保城市中是唯一一个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的城市,在全国113个重点环保城市名列第一。今年以来,环境空气质量优良,1—8月份在全国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中均名列第一。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南渡江龙塘段、永庄水库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国控、省控水质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标率100%。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四类噪声功能区均达到相应指标要求。
海口将推动10项工程改善发展和人居环境。一是实施护蓝工程,通过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大力治理城市扬尘污染,解决群众关心的空气环境问题,确保全市一流空气质量。二是实施碧水工程,通过加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加强中心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和污水治理,加强近岸海域生态保护等方面,提升水体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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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实施护蓝工程
二是实施碧水工程
三是实施安静工程
四是实施清洁工程
五是实施整洁工程
六是实施净农工程
七是实施增绿工程
八是实施示范工程
九是健全体制机制
十是加强宣传教育
十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