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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日下午,受害人代理律师、云南冰鉴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维镖接到大关县法院通知,再审判决结果将于6日下午在大关县法院公开宣判。
今年9月24日,云南省大关县法院对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原办公室主任郭玉驰将4岁幼女掳至家中实施强奸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郭玉驰有期徒刑5年,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判决结果经检察机关提出抗诉之后,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