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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印尼中央统计局2日发布一份名为《2013年反腐行为指数》的文件。文件显示,许多印尼人仍然认为在办理事务时贿赂政府官员或警察属正常情况。
中央统计局说,2013年印尼反腐指数为3.63,属“对腐败非常宽容”一级。这一指数的范围从0至5,分别意为“完全包容腐败”和“高度反腐”。
这一指数由一项全国民意调查结果计算得出。民调随机调查了印尼33个省的1万个家庭,其中43%的答卷人认为,在办理身份证等民事文件时给政府官员额外的钱属正常情况,37%的人认为贿赂警察以求办理驾照或加快办理程序属正常情况。
这里的“正常情况”是指答卷人认为贿赂行为合乎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