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6日讯(记者黎光)记者今天从澄迈县公安局获悉,该县警方侦破海南博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澄迈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涉嫌特大合同诈骗案件和一房多卖案件,涉案金额约3.4亿元,涉案人员12人。同时,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线索,已对3名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立案查处。
卖了的房子抵押给他人
据悉,海南博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澄迈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均为聂某某。2010年2月,聂某某在明知公司启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指使皮某某、许某某等其他涉案人员,通过虚假注册资本方式,夸大履行合同能力,并大肆借贷;采用隐瞒手段,将澄迈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阳光花苑小区商品房,出售后再次以预售备案的方式抵押给借款人,或者是将已经以预售备案的方式抵押给借款人的房子,又再次出售给他人,更有甚者一房多卖高达5次,造成一房多卖的严重后果。
2012年7月,海南博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建设熙岸高尔夫公寓二期项目过程中,明知其未取得相关合法施工手续及已将部分项目用地抵押给其他单位的情况下,仍与新疆某单位及相关单位签订团购协议,收取预定金并挪作他用。海南博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澄迈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债务缠身、手续不全、产权纠纷等因素,最终导致合同诈骗和一房多卖案发。
追回涉案金额上亿元
2012年2月,澄迈县公安机关接到澄迈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涉嫌一房多卖的报案,将此案立为合同诈骗案侦查。2013年7月,澄迈县公安机关接到新疆某单位举报海南博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的案件。因涉案人员均为聂某某等12人,公安机关将两案并案侦查。根据并案时间,公安机关将该案称为“7·23”专案。
案件引起澄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县成立“7·23”专案组立案侦查。在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纪委、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采取强力措施,万里追踪,协同作战,接连取得重大突破。经初步查明,该案涉及一房多卖的房产共计166套(栋),涉案金额约1.4亿元,受害人达104名,涉及19个省市(包括台湾地区)及美国;涉嫌合同诈骗新疆某单位2亿余元;除了利用阳光花苑小区项目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建筑物用于抵押向某银行贷款1.1亿元,涉案公司还非法向外借高利贷资金近6亿元,虽已还本息1.96亿元,但仍有近4亿元高利贷本息未还。目前,澄迈县公安机关已冻结涉案公司及个人名下资金和资产,查扣涉案车辆数辆和游艇,查封涉案房产150套,追回涉案公司资金8000余万元,追缴部分赃款,两项合计追回资金超过1亿元。
澄迈县相关负责人表示,聂某某等涉案人员相继被控制归案,累计追回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目前,该案案情已基本查明,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加紧查实涉案资金流向,全力以赴挽回受害者的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