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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大校园禁烟力度
本报1月28日讯(记者任锦雯)近日,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创建“无烟校园”,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对此,省教育厅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无烟校园的创建和督导检查,保障师生身心健康。
通知指出,校长是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要在校门口显眼处设“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学校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不出现烟草广告或以烟草品牌冠名学校、教学楼;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通知要求,高校建筑物内一律禁烟,不得设置吸烟室,醒目位置要设置禁烟标识和学校禁烟监督电话;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室外露天区域设置少量吸烟区,但要设置明显的引导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等提醒标识;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有吸烟习惯的师生戒烟。对此,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表示,针对教育部的禁烟要求,将加大对校园禁烟工作的力度,加强各级学校禁烟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无烟校园创建和督导检查,营造清新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