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5日起,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其中的一些变化,也成为家居业内热议的话题,其维权举证责任倒置、精神损害赔偿入法以及欺诈赔偿加倍等,有助进一步净化了消费市场。
维权举证责任倒置
第23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等耐用商品或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典型场景:王先生的家在装修完毕后两个月,便出现了瓷砖发黄、墙面裂缝等问题,装修公司认为是其使用不当造成的。
解读:消费者因为专业知识的匮乏等原因,很多时候都是处于弱势地位,那举证就应该由处于优势地位的经营者来执行。
明确“霸王条款”无效
第26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典型场景:高先生装修之后发现了甲醛污染,希望装修公司承担责任。然而装修公司却表示,合同中写明“装饰工程如果存在环境污染现象,装修公司对消费者自行检测的结果不承担责任”。
解读:装修合同或者产品购买合同等通常都由装修公司或产品出售方拟订,“霸王条款”无效的规定对经营方有了更多的约束。
加大消费者欺诈赔偿
第55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
典型场景:消费者文女士装修时在某建材卖场购买的某品牌内墙乳胶漆,拿回家后对着验证码进行查询却发现是假冒伪劣产品,与商家联系要求退货,却遭到拒绝。
解读:新规定对于经营者而言,不仅从此前的“退一赔二”变成“退一赔三”,还对赔偿的最低金额进行了规定,惩罚力度比以前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