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3日讯(记者湘竹 通讯员覃洁红 姚嘉)22日,省纪委对临高县和舍镇违规办理农村低保案件查处情况发出通报,16名相关责任人目前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经查,和舍镇布佛、布大、抱堂村委会的王子彪、许家贵、李英青、王圣豪、符吉英、林淑坚、符庆首、李景美、王桂清、吴川基、程女生、王圣伟等12名村干部,2013年在办理农村低保过程中,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直接通过村两委干部会议确定低保对象,违规安排村干部及近亲属纳保,造成国家低保资金损失。另外,布佛村在办理农户低保手续时,强行收取38户低保户手续费共4340元。12名村干部行为已构成失职错误,临高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临高县民政局分管低保工作的副局长王丽花、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负责人王欣、和舍镇分管民政工作的党委委员黄有珍和镇政府民政助理王符辉等4人,未按民政部和省政府关于低保审核审批规定,进行入户调查和公示工作,审核审批把关不严,造成和舍镇18户违规纳保,冒领低保金共计62720元,已构成失职错误。临高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4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临高县委、县政府、和舍镇党委、县民政局党组分别对4人予以免职处理。对冒领的低保金,责成有关部门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