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委、区政府以创建“平安龙华”为主线,狠抓综治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连续荣获2001—2004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05-2008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取得全国综治先进“二连冠”。同时,还获得“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区”等多个荣誉称号。
区委、区政府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平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各单位签订综治工作责任书。建立主要党政领导、分管领导综治实绩考核档案,提拔晋升前征求综治部门意见,全面落实“一票否决权制”。区、镇(街)综治工作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
健全推行“六个一”维稳工作法和“五访”、书记大接访等工作机制,构建了区有大调解协调中心、镇(街)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村(居)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站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建立了全省首家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和环卫系统群众工作站,做到了一般性群体性事件解决不出政法综治部门。
强化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命案侦破率100%,“两抢”案件逐年下降,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在全省率先成立村(居)社会管理服务站、 综治工作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站、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已建成综治规范化“四站”63个。13个村(居)委会被命名为海南省“和谐平安点”。落实“五五普法”、“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下基层、讲法治、促发展、保平安”活动。
健全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区、镇(街)、村(居)三级“一站式”服务工作体系,对刑释解教人员“包管理、包教育、包转化”,对重点人员实行必送必接必安置,帮教率达到100%,农村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100%,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率达到60%以上,刑释解教人员没有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