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5日讯(记者李云川 实习生林芳羽 特约记者樊磊 陈炜森)自今日起,《海南省公安厅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奖励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市民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可获得1000元至50万元奖励。
《海南省公安厅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奖励办法(试行)》列举了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的6种情形: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的;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的;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
该办法规定,群众可通过向执勤民警举报、到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海南警方”官方政务微信、微博新媒体平台、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对不愿实名举报的可请举报人自行设置验证身份的6位数以内的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密码为代码,以便日后核实身份,兑现奖励。
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将认真受理、书面记录、及时处理,并根据查证情况和其对防止暴力恐怖事件发生、侦破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分级给予1000元至50万元的现金奖励。
群众举报的线索符合奖励条件的,受理公安机关将及时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举报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到公安机关领取。公安机关将对群众举报情况严格保密,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举报人。
据省公安厅反恐总队负责人介绍,海南省公安厅制定的《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奖励办法(试行)》充分体现了“重金奖励、及时兑现、规范运作和严格保护举报人”等原则,明确了举报内容、方式、渠道、评估办法、发放奖励形式、举报人保护等相关制度性规定。公安机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恐涉暴线索,保证及时查证,努力将暴恐活动处置在预谋阶段和活动初期,最大限度预防暴恐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海南省反恐办将通过向公众免费发放《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在全省深入开展防范恐怖袭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识别可疑人员、物品能力,也可以增强自救、互救技能,旗帜鲜明地反对恐怖主义、打击恐怖活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防范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强大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