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海口市第3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海口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通过价格杠杆督促全民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
中央一号文件
推水价改革
2011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规定“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国家相关部委明确要求各地方加快推进水价改革,完善水价机制,2015年底前完成推行阶梯水价。
海口市现行水价是2006年8月1日起执行,至今已8年多。随着海口市城区部分管网使用年限久、老化严重,同时电费、净水原材料、人工成本等城市安全供水生产成本持续上涨,现行水价与供水成本倒挂,严重影响供水企业正常运营。
水是稀缺资源,既是公共产品、也是商品,要合理保护利用水资源,必须引入市场机制。对于海口这个功能性缺水的滨海城市,健全完善水价体系,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促进水资源保护和安全供水,提高供水服务水平和供水质量,符合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要求。
下调低收入困难群体水价
按照国家水资源价格改革要求,我市自2012年启动自来水价格调整工作以来,历经2年多的时间,召开价格听证会、价格征求意见会,经多次专题会议深入广泛讨论研究,充分考虑普通居民、困难群体和工业企业等各方面的负担,对水价调整慎之又慎。
据介绍,这次调价方案有3大特点。一是80%以上居民的生活用水在第一阶梯水量内,调价后平均每人每月增加用水支出1.1元,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0.59%,远低于国内有关研究机构认为的水费支出占居民可支配收入不宜超过2.5%的标准。调价后,我市居民生活用水在全国省会城市排名第21位,在全省市县排名第3位。
二是下调了低收入困难群体水价。低保户家庭生活用水价格由1.3元/吨下降为1元/吨,下降幅度为23.1%,进一步减轻了困难群众生活用水负担。
三是体现对产业的扶持和倾斜。工业用水价格分两步调整到位,第一步:自本次水价调整实施之日起,执行上调幅度50%,即每吨上调0.8元,调整为每吨2.4元,在省会城市排名第22位;第二步:余下部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到位,在全国省会城市排名第16位。将饮料、酒厂、制冷业等原特种用水调整为非居民生活用水类;将住宅小区绿化用水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类,充分体现对产业的扶持优惠政策。
简化实行阶梯式水价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水价调整方案,原有的五类水价将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大类。
同时,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水价按“1:1.5:3”执行。其中,第一阶梯用水量为每户每月22吨,水价由1.55元/吨调整为1.75元/吨,上调幅度为12.9%;第二阶梯用水量为每户每月23—33吨之间,价格为2.63元/吨;第三阶梯用水量为每户每月34吨及以上,价格为5.25元/吨。实行阶梯水价,拉开节约用水与超量用水之间的水价差距,让浪费者承担高额成本,体现公平、合理、有效的节水政策。
建水价调整联动机制
《方案》同时建立水资源税、费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即新的水价调整实施后,如遇到国家和地方调整水资源费、水资源税和水源费时,按照规定同步调整水价。
获批后拟明年初实施
据了解,新的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果依法定程序获得审议批准,那么调价方案计划于明年初公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