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法治,是今年最热的词汇之一。昨天召开的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开启了加快建设法治海口的新篇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加快建设法治海南精神的贯彻落实,是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的内在要求,是市委从全面推进转型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全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对以往依法治市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升。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阶段,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更加需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加快建设法治海口,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快建设法治海口,先要树立法治理念。依法治市,理念先行。全市各级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带头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不得违法用权,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加快建设法治海口,重在营造法治环境。建设法治海口,是一项综合的系统性工程,需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凝聚法治力量、夯实法治根基,实现地方立法精细、法治实施高效、法治监督严密、法治保障有力,法治环境得以明显改善。
加快建设法治海口,难在培育法治习惯。规范育习惯,习惯成自然。公务人员要时刻保持一颗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强化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程序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人民群众要充分发扬依法治市的主人翁精神,努力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逐步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法,治国之利器,文明之标志,行为之准绳。只要全市各级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广大市民从我做起,学法、守法、用法,就能不断开创依法治市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