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理论研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 本报记者 张俊其 摄
本报12月29日讯(记者吴跃)29日召开的海口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理论研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号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六届七次全会以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扛起省会城市的责任担当,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海口,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辞作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倪强报告2014年经济工作并部署了2015年经济工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庆声,市委常委王云霞、袁光平、宋顺勇、杜立文、吴川祝、李湖、林海宁、彭军、巴特尔等出席会议。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刘庆声就该文件作了起草说明。
会议还学习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全会认为,2014年,市委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务实创新、攻坚克难、稳中求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海口转型发展汇聚新作风新精神新力量;二是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和体制活力,增强海口转型发展的动力;三是全力以赴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挑战,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并实现提质增效;四是坚持把新型城镇化作为撬动转型发展的新的重要战略支点,扎实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五是切实抓好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更好地让老百姓共享海口改革发展的成果;六是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巩固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七是高度重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为海口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八是坚持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聚精会神抓好党的建设。
全会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加强和改进党委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海口,促进特区省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下转5A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