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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冲锋号:我是现役军人,父母在海口待业,与我一起住在部队家属院,妹妹12岁,读6年级,请问我妹妹如何能顺利在海口就读?
市教育局:《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学籍主管部门可酌情予以办理”。您不是您妹妹的法定监护人。您妹妹如需要转学来海口,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应的材料,向现居住地周边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转学;学校如有富余的学位,可按规定办理转学入读手续。2015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将于今年七月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hkjy.cn)。如您妹妹符合2015年秋季初中新生入学条件,可按照工作方案,提供相应材料向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记者周琪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