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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烈士褒扬条例》、《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将我市部分分散在乡镇的散葬烈士墓迁移到解放海南岛战役烈士陵园内集中安葬,同时对解放海南岛战役烈士陵园(金牛岭烈士陵园、金牛岭公墓)内烈士墓(非烈士墓)进行迁移、统一规划、集中新建。为确保该项工作在国家要求的时限内完成,请解放海南岛战役烈士陵园(金牛岭烈士陵园、金牛岭公墓)内烈士墓(非烈士墓)亲属于2015年3月15日前到海口市革命烈士纪念物管理所登记办理相关事宜。过期不登记按无亲属或认可方式认定。望周知。
管理所地址:解放海南岛战役烈士陵园(金牛岭烈士陵园、金牛岭公墓)内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电话:邓女士13215727810、王先生13215727658、办公室65349382。
特此公告
海口市民政局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