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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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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地税拍卖一欠税公司房产抵税

  2015年2月2日,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对欠税43.28万元的海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行强制执行,拍卖该公司位于海口市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的2个房产抵税。

  据了解,2014年8月29日,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对海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发《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所欠税款。海口市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对该公司实行强制执行,查封其银行账户,并对该公司位于海口市龙华路23号乔海商城的2个房产进行拍卖。2月2日,经过现场竞价,最终以27.3万元的价格整体成交,拍卖所得扣除相关费用后余下的25.23万元,优先抵缴所欠税款。

  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仍未缴纳税款的纳税人采取从其开户银行扣缴税款,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并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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