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府〔2015〕55号)征地通告,市政府决定征收秀英区东山镇507.82亩集体土地作为南渡江引水工程项目用地建设。征收土地位于秀英区东山镇,分两块,其中地块一位于东山镇政府办公区西北侧;地块二位于秀英区东山镇与龙华区遵谭镇交界处。四至范围以测量埋桩为准。
凡在用地范围内的坟墓均需搬迁,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到东山镇人民政府办理坟墓搬迁登记手续,逾期未登记的当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联系地址:秀英区东山镇国土所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65565379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