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7日讯(记者赵莎摄影报道)“十一”国庆假期以来,我省部分高速公路车流量增幅较大,车辆行驶缓慢,一些路段出现局部交通拥堵。有的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规,占用应急车道抢行,我省公安交警部门严管严查严处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全力保障“生命通道”安全畅通。据统计,国庆期间,我省总共查处违法占用应急车道1300起,较平时多了一倍。
据了解,应急车道是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及城市环线两侧施划,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车辆使用的车道,是“生命通道”,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
交警部门提醒,占用应急车道存在三大危害:首先是交通拥堵时间延长。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心急的司机都借走应急车道,造成应急车道拥堵,接处警的警车就无法及时赶往现场处理事故,清障车也无法赶往现场清障,会造成更严重的交通拥堵。其次是延缓救援致人死亡。一旦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被困或引起火灾、爆炸时,如果应急车道被占用,救护车、消防车无法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救援,则会酿成更严重的惨剧;最后,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在应急车道行驶,将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而交通拥堵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还将被处以记6分的处罚。紧急情况下应急车道停车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打开双闪,罚200元、记3分;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停车罚200、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