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海口网
返回新数字报
海土资龙华字〔2015〕670号
吴琼昊向我局申请补办位于海口市龙昆下村13号(原龙昆下村16号),土地总面积为169.08平方米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经调查,吴琼昊持有的海口市国用(93)字第880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登报挂失,现通告注销,上述土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我局龙华分局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吴琼昊补发上述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68531110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