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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5日讯(通讯员罗凤灵 记者谈星余)临高男子陈某杨因赌博输钱,怀疑对方出老千,伙同他人绑架、殴打、威胁对方并勒索钱财。记者23日获悉,海南二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临高法院一审判决,陈某杨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4年2月11日22时许,因怀疑王某、许某亮等人在赌“鱼虾”的时候出老千,陈某杨伙同10多人开车到临高加来镇教堂前,将正在吃夜宵的王某、许某亮强行带到加来镇南斗村,殴打并抢走现金21100元之后,又将两人强行带到平乐村等地,威胁两人打电话回家拿7万元赎人。王某被迫叫家人拿钱,但王某家人表示拿不出7万元。次日凌晨5时,陈某杨等人将王某、许某亮放走。
一审法院认为,陈某杨目无国法,与同伙长时间非法控制王某、许某亮的人身自由,殴打威胁并勒索钱财,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宣判后,陈某杨不服,提出上诉。海南二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