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节我们讲到街区式住宅的特点,这一节我们继续追寻街区式住宅的发展历史。
传统街区式住宅虽然可以大大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交通方便,充满商业活力,但其弊端也显而易见:一是建筑密度过大,容积率过高;二是整个街区少有公共绿地,城市景观单一;三是治安堪忧。
上世纪20年代,针对当时城市道路上机动交通日益增长,车祸经常发生,严重威胁老弱及儿童穿越街道,以及交叉口过多和住宅朝向不好等问题,美国社会学家科拉伦斯·佩里提出了“邻里单元”(Neighbourhood Unit)理论,就是在较大范围内统一规划居住区,使每一个“邻里单元”成为组成居住的“细胞”。
“邻里单元”理论在世界范围内广泛流传,到了前苏联被发展成小区规划设计方法,后来又被中国城市规划和建设者们所借鉴,并沿用至今。其核心思想就是政府(或开发商)以大生产的方式,高效快速地为广大居民提供大量的住宅及配套设施,以改变传统的拥挤的城市住宅环境。
中国的封闭式小区建设高峰有两个:一个高峰期是1950年代兴起的单位大院,城市里各个独立的单位圈一块地,建一个集办公生产、居住、后勤以及各项生活服务于一体的大院子,作为福利提供给职工,外人不能随便进出。到现在,因为历史延续性,单位大院仍然是国内许多城市的基本构成之一;另一个高峰期是1998年之后,当年我国进行了住房制度改革,取消福利分房,实现居民住宅货币化、私有化。一时间,房地产大热。在房地产开发大潮中拔地而起的,大多是封闭式的小区。房地产开发的进程,不仅是新城的扩张,也包括旧城改造。而被改造的旧城,很多其实就是“脏乱差”的传统街区。
小区和街区的不同,一方面体现在规划理念上,不管是计划经济年代的单位大院,还是1990年代后新建的居住小区,都不考虑与城市的融合,而像一个“城中之城”。它们有独立的道路系统,只设置有限的公共出入口与城市链接,它们有自身的绿化体系,即使天然具有公共性和开发性的商业、服务系统,也被分解为固定的几类,以人口治标加以核算,而不考虑居住人群、周边市场的自发调节。另一方面,在实际建设中,街区和小区的差异体现为建筑与道路关系的不同。街区的尺度主要由城市规划确定的道路间距所决定,被认为是西欧最完美的城市规划范例的巴塞罗那,其街区尺度一般为130m×130m,我国近代的一些通商口岸,采用的也是这种规划类型,例如在上海市中心城区,一些较老的街坊尺寸约为100m×150m,一个里弄的平均居住规模也仅为46户。新中国的城市规划,受到前苏联的影响,道路与土地是两种相互独立的供给,前者主要满足交通需求,后者则主要服务于土地内部的各项功能。对于交通需求来说,阻抗越小、通行能力越大越好,因此道路尽可能宽,交叉口尽可能少。对于土地需求来说,内部选择余地越大、外部干扰越小越好,因此街区要尽可能大。根据这一规划原则,城市微观道路及用地结构采用大街区、宽马路的做法。在90年代后的房地产开发中,这种模式也得到了延续。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兴建的城市住区,大部分均在320m×320m以上,而且小区之间常常直接拼接,不设城市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