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5日讯(记者陈丽园)近日,消费者陈女士向相关单位投诉海口某知名酒店借“营改增”变相涨价,海口国税局接到投诉后立即组成调查组,第一时间开展实地走访调查。
据消费者陈女士介绍,10日晚她在海口某知名酒店吃自助餐消费416元,要求开发票时被收取25元的增值税(消费金额的6%),但此前在该酒店消费开发票从未出现该种情况,“营改增”后该酒店在门口设立告示牌告知消费者“中国大陆地区将从2016年5月1日起改征增值税,自生效之日起,在(酒店区域/ XX酒廊/XX餐厅) 内的任何消费都将被征收增值税。”陈女士认为,该酒店借“营改增”增加消费者的负担变相涨价,与国家“营改增”减负的初衷相违背。12日上午,调查组到该酒店调查取证,调查发现陈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虽然酒店因加收了6%的增值税,降低了5%的服务费(原加收15%服务费、现暂时加收10%),但对消费者而言,服务费是服务费,增值税是增值税,二者不能混同,相比之前的营业税,酒店营改增后是变相涨价了。
调查清楚后,调查组进行税法宣讲,指出酒店认识及做法的偏差,促其自行整改并向当事人致歉。酒店负责人表示立即对餐饮服务收费进行整改,不再额外加收增值税税款。同时酒店会全面排查其他经营收入是否存在类似变相涨价行为,详细情况及证据材料将报海口国税局。
根据此次情况,海口国税局认为有必要对5月1日“营改增”后各行业尤其是酒店业纳税人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看是否存在类似的以“营改增”名义变相涨价行为,并要求各区局结合此前布置的“营改增”纳税服务小分队的逐户上门走访工作,在辅导政策的同时,对海口辖区内的餐饮酒店业纳税人进行全面的排查,重点了解餐饮酒店5月1日后是否存在以“营改增”为名变相涨价行为,以该酒店为鉴,举一反三,防患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