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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海口海秀中路南庄酒店路段燃气管道因施工发生泄漏,民生燃气公司人员迅速奔赴现场开展修复工作,并于19时45分抢险完毕,恢复所有用户正常供气。这是近几天来在同一地点发生的第二起燃气管道被挖断的事件。就在几天前,该地段燃气管道被施工破坏致燃气泄漏,造成沿线21个用户小区用气受到影响。海口的燃气管道为何频频被挖断,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
□本报记者 李传华 文/图
燃气管道常被挖断
今年8月26日,五指山路一辆挖掘机在施工时,不慎挖破地下燃气管道,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像这样的新闻,海口市民并不鲜见。仅今年,海口就发生了七八起挖破地下燃气管网的事件。一些城管执法队员告诉记者,燃气管道被挖断的确常有发生,所幸都因为发现及时,没有引发更严重的次生事故。
采访中,民生燃气公司一位负责人说,现在我市的地下燃气管道管理都非常严格,有的地上设“桩”,指明下方有燃气管道,桩上还留有电话。无法设置“地桩”的,就每隔一段设有“地贴”,同样很清楚地标明了“地下情况”。“其实只要他们认真点,睁大眼睛看看,就能发现哪里有燃气管道,但就是有人熟视无睹。”这位负责人很无奈地说。
有《条例》约束但没人当回事
据了解,海口为了约束乱挖燃气管道的行为,多年前就出台了《海口市燃气管理条例》,可以说,这是一个戴在与燃气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头上的“紧箍咒”,但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建设方或施工单位根本不把《条例》当回事,甚至有人根本不知道《条例》存在。
22日,在海秀路南庄酒店一带仍有施工队在施工,记者就燃气管道被挖断一事采访其中一位工头,他不以为然地说,不是都修好了吗,多大点事。另一位工人说,施工前领导也会让他们注意地下的燃气管道、通讯线路什么的,但也只是提醒,并没提具体要求……
市民非常憎恶此类行为
据官方公布的数字,在21日的事故中,共计400余用户正常用气受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约2万元。而在17日的事故中,则影响到21个小区的正常用气,不仅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也造成相当恶劣的社会影响。
家住西岭广场的陈先生说,燃气管道频频被挖断不仅是施工单位目无法纪造成的,更是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不严造成的,一个城市如果常出这样的事故,不仅老百姓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城市形象也大打折扣;星华广场住户马先生说,现在海口的燃气管道虽然频频被挖断,但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等更大的次生事故,但一次不出、二次不出并不代表永远不出,如果一旦因燃气管道被挖断造成更大的安全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在南庄酒店工作的一名女士说,如果说燃气管道一次挖断是意外或不慎,那频频被挖断就应该认真查查原因了。
谁给乱开挖者“胆气”
“主管部门应该加大处罚力度,不然很难遏制住这种行为。”采访中,民生燃气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
据《海口市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需要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的,施工单位应事先通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双方共同制定保护方案,并按规定报市公安消防部门和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在公安消防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工作人员的现场监护下进行。未经批准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的,由海口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规定:“对破坏、盗窃城市燃气设施或者阻碍燃气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执法部门对于造成燃气管道破损的执法力度并不大,大多是“雷声大,雨点小”。如8月26日五指山路乱开挖所造成的燃气管道泄漏事件,至今无单位进行立案。
据了解,燃气服务与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加上有些违法施工单位不配合,存在取证难,还有虽然处罚权在城管部门,但“隔行如隔山”,一些执法人员对燃气管理和执法知识欠缺,均导致执法难以到位。
“还有一个不可回避的现象是,并非城管执法人员不作为,而是有的涉及重点工程,有的刚立案,‘说情’电话就来了,这使得一些施工单位胆气很足。”一位城管执法队员无奈地表示。
违法而得不到处罚,或是处罚只是走走程序,做做样子,让违法者感受不到真正的“痛”,这样的违法低成本让一些建设方或施工单位有恃无恐。
遏制乱开挖必须“严管重罚”
“如果对燃气管道不加以保护,会出大事故的。动不动就把道路挖开了,别看事小,发生燃气泄漏事大,然而,却得不到相关部门的重视,有的单位我行我素,根本不考虑生命安全,必须严管重罚,才有望遏制住海口燃气管道频频被挖断的现状。”采访中,多位市民如此呼吁。
市民陈先生说,凡要挖通燃气管道,必须有安全措施,不能胡来,更不能滥挖,否则,人命关天,会出大事故的,执法部门要负起责任,真真正正地把这件事管好。对于那些敢于违反管理规定的建设方或施工单位,要严管重罚,不仅罚款罚得他们怕,还要对屡次违规者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给予他们更重的处罚,比如吊销他们的施工资质等。
市民王女士说,不愿管不敢罚一方面是执法部门懒政的行为,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执法人员借此存有“寻租”空间,建议纪检部门加大对此类执法人员的“关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