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日讯(记者李云川)46岁女子彭某持假出生证,为15岁儿子迁移户口时,被龙华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民警识破,移交金宇派出所调查处理。今天,彭某因使用虚假证明材料被行政拘留5日。
龙华公安分局办证中心负责人介绍,10月24日海口落户新政策实施以后,到办证中心服务窗口办理本省居民在海口落户、省外来琼务工经商人员在海口落户,以及高校毕业生在海口就业安置落户的人数有了较大增加。10月31日,窗口民警在审核一起从洋浦迁入海口的户口材料时,发现当事女子彭某所提供的其15岁儿子朱某的出生证,从外表看与其他出生证没有什么两样,但具有专业经验的办证民警从纸质、水印和编码等细微处,发现了这张出生证为假证。办证中心随即对彭某展开调查,最初,彭某矢口否认所提供的出生证是假证,后经民警耐心做思想工作,彭某才承认持假出生证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事实。11月1日上午,办证中心通知彭某再次到办证中心接受调查。因彭某涉嫌使用虚假证明的违法行为,随后将其移交金宇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彭某称,她和丈夫朱先生的户口,于2005年是从山东济南迁到海南洋浦,在为儿子办理入户手续过程中,将儿子的出生证弄丢了。2007年她就通过朋友花了几十元,按照原来的出生证编号,在海南购买了一张假出生证。这件事情已经过去多年,他们的儿子也已经上初一,他们自己都已经忘记了假出生证的事情,没想到这次海口实行落户新政策后,他们将一家人的户口从洋浦迁到海口,拿着孩子的出生证等材料办证中心办理迁移业务时,没想到民警在审核时发现了假出生证。“我对此感到很后悔,因为我完全可以回老家到孩子的出生地补办出生证,可为了图方便花钱购买了一张假出生证,现在看来真是害人害己。”彭某羞愧地低下了头。
金宇派出所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调查彭某使用虚假证明材料,按照相关法律,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