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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红岭灌区工程项目(琼山段)东干渠、分干渠及临时租地涉及征收我区三门坡、大坡、甲子、旧州镇及红明农场、东昌农场、中税热作场土地(以红线范围为准)。因项目建设需要,现需对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进行登记迁移,请有关坟主于2016年11月27日前到所在辖区的镇政府或农场办理迁坟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迁移,将按无主处理。
特此通告。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65808028)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