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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0日讯(记者李云川)针对“海口新购电动自行车不能上牌”的谣传,今天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辟谣:符合标准,当然能上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曾雄表示,社会上传播的“电动车不能上牌”纯属谣言,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是可以上牌的。目前,海口设立了两个便民利民上牌服务点,一个在白沙门服务点,另一个在南海大道115号福德汽车城内,这两个服务点常年开设电动自行车上牌办理业务。要办理电动车牌照的车主应持本人身份证、电动自行车合理手续(标有时间的发票、出厂合格证),并开着原车到服务点上牌。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电动车时,要问清楚所购买车型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上牌标准,商家也应当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请购买已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的提示语,并向消费者免费提供《目录》查询,要诚信告知消费者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流程。对于购买到不符合上牌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可以要求商家无条件退货,如商家不退货,可以到工商质监部门进行举报,商家将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