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版:双创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01版
要闻

02版
要 闻

03版
要 闻
 
标题导航
在平凡中拓展生命的宽度
乡贤义士无私善举受追捧
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关于上缴逾期无主认领车辆的公告
 

返回海口

返回新数字报

2017年5月25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周发林(身份证号:320622197406270850):

    你于2016年11月16日涉嫌无证采挖玄武岩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九条等规定,已构成无证采矿行为。

    依据《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我局依法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无证开采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19620元,并处以违法所得35%的罚没款计6867元,共计罚没款26487元。

    我局于2017年2月23日将《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海龙矿资〔2017〕3号)以邮寄方式送达于你,并多次电话联系你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但你不予配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海龙矿资〔2017〕5号),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海口市龙华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领取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66836613

    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4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CopyRight2002-2004 www.hkwb.net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hkwb
琼ICP备05001198号
   01版:要闻
   02版:要 闻
   03版:要 闻
   04版:专 题
   05版:双创新闻
   06版:双创新闻
   07版:经 济
   08版:社 会
   09版:国 内
   10版:国 际
   11版:文娱 体育
   12版:汽车周刊
在平凡中拓展生命的宽度
乡贤义士无私善举受追捧
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关于上缴逾期无主认领车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