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1日讯(记者光明)记者今天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由于公有住房入市涉及其分摊的划拨地办理出让手续量多面广,业务原先在该局四个分局办理,行政审批、缴纳税费散落在全市不同的地方,程序较为繁琐,给办事群众造成不便。该局决定从8月1日起派员进驻市政务中心集中办理公有住房分摊划拨地出让业务,提供一站式服务。
新的办理流程中,申报、纳税、缴交土地出让金、缴交手续费全部在市政务中心完成,承诺时间从原来的14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据介绍,公有住房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必须先行补办划拨地补办出让手续,补办完成后再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
办理流程
东二楼政务窗口申报业务
东四楼401室领取
缴纳税费通知书
北一楼纳税,东二楼缴交土地出让金,东四楼401室缴纳手续费
北一楼政务窗口申报
办理不动产证书
对于不同情况,有3种应对办法
1
土地权属清楚,持有房屋产权证、分摊土地使用证(或土地分割证明书)的:申请人可凭分摊土地使用证(或土地分割证明书)向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国土局业务窗口(以下简称业务窗口)申请办理划拨地补办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税金。
2
土地权属清楚,持有房屋产权证、但未进行土地分摊的,由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设置咨询窗口对土地分摊业务进行收件。申请人持原土地使用权人同意分摊的书面意见向咨询窗口申请办理土地分摊,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土地进行分摊,出具土地分摊告知书。申请人凭土地分摊告知书向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国土局业务窗口申请办理划拨地补办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税金。完成划拨地出让手续后由申请人凭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批准文件等要件向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3
土地权属不清楚。对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登记的情形,由申请人向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国土局业务窗口申请办理土地确权,完成土地确权后由申请人依照程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