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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一版)结合百日大研讨大行动活动,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人大工作之中,加快推动美好新海口建设;要严格按照市委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上的部署要求,加快做好美舍河水体保护管理、垃圾分类、南渡江两岸生态保护等立法进程,把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的好制度、好做法、好经验,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要着力把握好人大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当中的结合点、切入点、创新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加强调查研究,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专题询问等形式抓好监督,着力提高人大代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助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要率先垂范、做好表率作用,严守纪律,全面落实“双创”、“河长制”等工作的责任要求,深入调研,扛起人大在建设美好新海南和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中的责任担当,使海口的山更绿、水更青、天更蓝,空气更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