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8日讯(记者蔡康 特约记者宋洪涛 通讯员陈炜森)今天从省公安厅召开的海南省旅馆业违反《反恐怖主义法》案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公安机关依照《反恐怖主义法》对未严格落实实名登记规定、存在较大涉恐隐患、拒不改正的13家宾馆酒店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这是海南首次依据《反恐怖主义法》对宾馆进行处罚。
自《反恐怖主义法》2016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动员、组织各有关方面和人民群众,力求从源头上防范恐怖活动犯罪的发生。依据该法,公安机关重点做好事前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对旅馆业等行业执法和处罚力度。一年多来,我省公安机关共处理了13起违反《反恐怖主义法》的行为,主要针对未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存在较大涉恐隐患、拒不改正的宾馆酒店和出租屋。对13家宾馆酒店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警示效果。
2017年上半年,全省共处罚违规经营的旅馆业(含旅租)475家,责令限期整改116家,取缔无证经营单位16家。
省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张兆腾介绍,《反恐怖主义法》立法的涉及面更宽更广,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涉及到各行各业;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也更为严厉,对违法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也更为严格。像旅馆业,《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就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查验身份证件,如实登记”,但对于违法行为仅罚款几百元,对于经营者来说无关痛痒,达不到警示的效果。但是,《反恐怖主义法》则不同,如果不严格执行,根据该法第86条第二款的规定,罚款数量最低10万元,最高可以达到50万元,而目前海南公安机关此次罚款的都只是在10万元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