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6日讯(见习记者李娇珠 通讯员刘柏胜)据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海南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7005元,同比名义增长8.0%,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0%。
从消费支出构成看,八大类消费支出呈“七升一降”态势。其中“一降”为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305元,同比下降9.5%;增速居前三位的消费支出项目为交通通信、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分别为806元、488元和904元,增速分别为26.3%、12.8%和11.7%;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为144元,同比增长6.9%;食品烟酒、衣着、居住支出分别为2838元、272元和1248元,同比分别增长5.1%、8.3%和5.2%。
从消费比重来看,食品烟酒、衣着和居住三大类消费支出比重有所下降,从上年的63.8%下降到62.2%,交通通信支出比重为11.5%,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教育文化娱乐支出比重为12.9%,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医疗保健支出占比为7.0%,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比重从上年的5.2%下降到4.3%;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比重为2.1%,与上年同期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