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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3日讯(记者高潮 通讯员毛雨佳 蔡莉)向大厦的租户收取了两年的租金却分文未上缴公司,大厦管理员李某挥霍掉了22万余元突然离职。近日,龙华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
2014年6月,李某开始在海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主要负责管理公司位于海口市的某大厦,并向该大厦的租户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在扣除个人工资及维护费用后上缴公司。李某为公司工作期间,在收取该大厦租金及费用后未按规定上缴公司,而是非法占为己有。经查,截至2015年5月,李某共计结余157641.5元租金未上缴公司。龙华区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