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景花园项目位于海口市金垦路23号,用地面积6176.7平方米,属海口市金牛岭片区控规C-5-1地块范围,项目拟建一栋地上2-13层地下1层商住楼。建设单位申请对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偿建筑面积,经图审机构审定(琼H太阳能核字【2018】001号),可补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
根据《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和公众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8年2月2日至2月14日)。
2、公示地点:海口规划网站(ghw.haikou.gov.cn);建设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栋南楼2056房海口市规划局规划建筑技术审查一处,邮政编码:570311。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8724371,
联系人:龙腾卓。
海口市规划委员会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