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版:聚焦2018全国两会 上一版3  4下一版  
 

01版
要闻

02版
聚焦2018全国两会

03版
聚焦2018全国两会
 
标题导航
再启历史新局的时代担当
公 示
关于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
“双创”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信息共享 和联合监管的通知》进行解读(一)
公 告
 

返回海口

返回新数字报

2018年3月19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社保规费征管局
公 告

    海南铭芳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60100671074537):

    本局已于2017年7月10日在《海口日报》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社保规费征管局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决定书》(海口地税社保限缴[2017]0072、0073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自觉履行本局作出的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决定书确认的义务,又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五十四条规定,本局作出《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社保规费征管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海口地税社保(催)字[2018]0011、0012号),限你单位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社保规费征管局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决定书》(海口地税社保限缴[2017]0072、0073号)的决定事项。本局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后,如你单位仍未履行解缴费款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CopyRight2002-2004 www.hkwb.net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hkwb
琼ICP备05001198号
   01版:要闻
   02版:聚焦2018全国两会
   03版:聚焦2018全国两会
   04版:聚焦2018全国两会
   05版: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海口巡礼
   06版: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
   07版:要闻
   08版:城市更新
   09版:国内/国际
   10版:社会
   11版:经济
   12版:体育/文娱
再启历史新局的时代担当
公 示
关于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
“双创”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信息共享 和联合监管的通知》进行解读(一)
公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