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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土资龙华字〔2018〕398号
陈诚业、陈可鼎、陈达、陈习向我局申请(文件编号:2018025824)注销其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五一村委会卜史村,土地证号为N2009013176,面积为75.48平方米,用途为农村宅基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证。经调查,陈诚业、陈可鼎、陈达、陈习共同持有的证号为N2009013176的土地使用证已在2018年3月25日的《海南日报》A05版上登报遗失,现通告注销,上述土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在通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龙华分局提供书面申诉,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曾庆浩;电话:13086006336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