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9日讯(记者光明)海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近日发出《关于开展2018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督导及监测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和村级组织负担专项治理。专项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违规收取的费用要一律退还,违规出台的收费文件要一律撤销,违反政策规定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严格管理涉农收费和价格。检查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新出台的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对违规出台的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要坚决查处。检查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执行情况。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继续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用水用电等领域收费和价格的专项治理和督导,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全面检查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等政策落实情况。
按照中央切实减轻村级组织公共服务支出负担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村级组织负担的检查和治理,重点治理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集中清理上级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乡村建设中向村级组织摊派、集资或者要求村级配套行为;重点检查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村级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配套资金的政策落实情况;坚决查处针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规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政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项扶持政策是否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