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3日讯(记者李晶晶)日前,我省启动海南省2018年第一批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遴选,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遴选5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指导老师和10名继承人。
省卫计委要求,成为项目指导老师的要求是受聘担任副高以上职称的老中医药(含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师;在市县中医医院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5年;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是所在中医药服务机构的学科(学术)带头人或专科专病的知名专家,医德高尚,在群众中享有盛誉,得到同行公认;身体健康,坚持临床(实践),能够保证每周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带教时间,保证教学计划和带教任务的完成。
我省明确,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国家及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专科)学术带头人、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代表性传承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对于中医继承人则要求年龄45岁及以下;从事中医药临床(实践)专业工作累计满5年;或西医院校毕业生,从事医疗专业工作时间累计满8年,其中从事中西医结合工作或中医药工作满4年者;从事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工作,受聘担任中医药初级以上职称满2年等。继承人要通过为期3年的跟师学习、临床(实践)和理论学习,较好地继承掌握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临床经验与技术专长,成长为中医药理论基础扎实、坚持中医原创思维、临床(实践)能力较强、具有良好医德医风的中医药骨干人才。
据悉,海南将按照每名指导老师选配2名继承人的要求,遴选采取本人申请、指导老师同意、单位推荐、资格审核、相关考核、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