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推动我市粮食产业转型发展,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17〕184号)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18年“放心粮油”企业(店)申报、评审活动。
一、申报范围。辖区内粮油生产、加工、经销企业、专营或兼营粮油的粮店、粮油食品店、军粮供应站点和粮油销售量较大的超市专柜。
二、申报基本条件。企业(店)正式投产(或开业、运营)一年以上(按周年计)已经依法取得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工艺合理,设备先进,设施完善,制度健全,服务规范,诚信经营,质量可靠,信誉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近2年内未发生过质量安全问题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或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三.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自愿填报《海口市放心粮油企业(店)申报书》、上年度海口市放心粮油企业(店)信息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证;2.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3.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企业(店)加工经营产品在保质期以内的产品检测报告(现场考察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检测报告;4.配送中心:商标注册证书;
四、申报时间、申报地点。2018年9月3日8:30至2018年9月14日17:00止。地址:海口市粮食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二路海口第二行政办公区17栋南一楼1041室。联系人:郝上荣,电话:68725332。
五、评审标准、评审程序、监督管理
详见海口市政府网站和海口市粮食局网站(网址:www.haikou.gov.cn、www.hkslsj.gov.cn或lsj.haikou.gov.cn)
2018年8月30日